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
男方起诉离婚不出庭怎么办
不宣判或作缺席宣判。如果是女方向管辖区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被告男方拒不到庭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宣判。否则,男方就要求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只有在六个月后才可以再进行起诉。不然女方如果在六个月内再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么法院会判决不允许离婚,还要再等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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