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首先应当逮捕羁押。
2、一般情况由最初受理此案的办案机关管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一、异地审理案件的规定有什么
相关规定:1.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2.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3.案件异地审理并非强制性规定,因此,案件是否异地审理,要由上级法院来指定。
二、在外地犯法坐牢在哪里办
一般情况下,在哪里服刑由司法机关决定,罪犯没有选择权。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罪犯(如罪犯父母年事已高,无法到外地探监的),经过个人申请,监狱管理部门同意也可以输送回原籍,但这种情况较少。一般在外地犯罪会在犯罪地坐牢。因为刑事案件的管辖是以犯罪地为主,住所地为辅的制度。一般是犯罪地法院审判之后,由当地派出所移送附近监狱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监狱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至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管辖规定
关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管辖这个问题,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范畴,应当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一般由发案地的市级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侦查;案件的检察、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由其发案地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发案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在未设立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省国家安全厅指定其他市级国家安全局负责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由侦查机关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侦查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地国家安全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其所办案件需要指定管辖或者移送管辖的,应当书面报告,由省国家安全厅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中级法院管辖范围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性质犯罪,可能判处无期或死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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