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人的身份变为父亲,他未遵循承诺的期限来归还借款,那么其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儿子便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父亲应依照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若儿子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然而父亲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儿子很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倘若儿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儿子履行还款义务。
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儿子是否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若法院裁定儿子须承担责任,那么儿子必须严格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还款义务。
如若儿子仍未履行判决义务,债权人则可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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