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的定义: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不计免赔的范围有哪些
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2、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3、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4、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5、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因被保险人如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因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6、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全文6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