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判刑七个月之后是否会投监执行,需要看审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不是被羁押了。如果是被羁押了,羁押的一天一般会抵刑期的一天。在经过了折抵之后,剩下刑期的三月以下的,可以在看守所进行执行。同时对于判处了拘役的罪犯,以及判处了死刑缓刑两年执行的,也应该由监狱去进行执行刑罚。
判刑后如何分配监狱?
一般情况下被判刑的就叫做罪犯,也就是犯人,判决下达15日且犯人不上诉的,他的档案就会交到监所管理局由他们来分配,具体的依据不明。但是一般规律是你在本市犯罪一年左右的基本就在看守所服刑了,其他的一般就是分配到本省的监狱服刑,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外,其他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全文5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