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一、社保转移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二、自己可以要求单位不交社保吗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交纳社会稳妥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社会稳妥是法律规定的,有必要强制性交纳的,双方约好不交纳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标准社会稳妥联系,保护公民参与社会稳妥和享用社会稳妥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同享开展效果,促进社会调和安稳,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树立根本养老稳妥、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赋闲稳妥、生育稳妥等社会稳妥制度,保证公民在年迈、疾病、工伤、赋闲、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取得物质协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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