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殴打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区别
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是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2.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人;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二、殴打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殴打他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寻衅滋事罪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n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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