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竞争性磋商方式由于其适用范围广(购买服务和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等)、评标办法可定制化(综合评分法)以及磋商环节的存在,成为了政府采购中除公开招标,使用最频繁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最大的特点,即磋商小组(包括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可以在确定成交人之前就技术、服务、价格等多项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评审专家专业力量的利用,也加大了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自主权。
在采购方式规范上,竞争性磋商除了过《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约束外,还专门针对其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虽然《办法》中有对竞争性磋商程序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还是遇到一些模棱两可的难题。
一、招投标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
招标公司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公司。
具体内容如下: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投标公司是一般在行业内的口头叫法,其一般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有资质之分,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采购代理资质主要有: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
4、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
5、科技项目招标代理;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招投标公司的注册条件是:
1、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4、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非招标采购方式哪几种
采购除了有招标采购的方式,还有非招标采购的方式。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服务所采用的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询价现购、比价采购、议价采购、订价收购、以及公开市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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