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行政诉讼不配合法院执行财产,就会坐牢。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后,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但在需要协助法院执行财产时,一方拒绝执行,不配合法院工作,妨碍司法公正,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妨碍行政诉讼:。有协助调查执行义务的人无故拖延、拒绝或者阻碍调查执行的;
2。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教唆、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4。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5。以欺骗、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原告撤回诉讼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以吵闹、攻击法院的方式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的;
7。恐吓、侮辱、诽谤、陷害、殴打、围困、打击报复本院法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或者协助侦查、执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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