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抑郁症患者之人,结婚绝非不可行之事,然而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
即,在夫妻二人皆知晓且齐心协力之下,方可顺利进行婚姻注册登记。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如一方被诊断为患有严重疾病之状况,应于婚前尽告义务如实告知另一半。
若未能做到坦诚相待、如实披露,则对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废止此段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