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在有效保修期限内,开发商理所当然地需承担起相应修缮责任。若业主决定自行进行维修改造,相关修理费用仍须由开发商承担。
然而,当面临其它类型或严重程度的质量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最合适的处理策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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