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债务在怎样的条件下能够相互抵消
债权债务在以下条件下能够相互抵消: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能够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能够抵消的条件有两种,一是协商一致的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能够抵销;二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能够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债的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能够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能够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债务抵消权的抵消条件是什么?
债务的抵销不能抵抗第三人。
法定抵销的条件是: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能够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约定抵销的条件是: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抵销。抵消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
《民法典》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能够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能够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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