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频繁出差不构成离婚的理由。离婚属于个人的意愿,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话,只要达成一致意思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老公频繁出差不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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