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这种贷款还是很常见的,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各个地区的人们只要拥有自己的公积金,就可以考虑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合肥市的公积金贷…
公积金贷款这种贷款还是很常见的,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各个地区的人们只要拥有自己的公积金,就可以考虑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合肥市的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也是职工享有公积金这一内容,但是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样的,可以贷多少,贷款利率是多少?
合肥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合肥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合肥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合肥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合肥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合肥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合肥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具体贷款数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结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实际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确定,但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
(二)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金公积缴存情况,结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在最高贷款限额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上述计算公式中,如借款人未婚或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月工资收入只限借款人单方。
(四)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
合肥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间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根据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期限20年以内(含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采取住房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管理中心实现债权的费用。另外公积金贷款也是存在二手房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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