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会一审终结吗
离婚起诉不会一审终结,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对一审不服,都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2.对于调解结案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二、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
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一般来说,离婚诉讼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在场判离的几率较高,被告未到庭的,可能不会判离。但是如确有明确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被告已经被宣告失踪的,是应当判决离婚的。
三、诉讼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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