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受害者遭受他们所拥有或管理的动物所导致的损害时,他们首先应当寻求并接受动物饲养人员或管理者提供的补偿。
然而,如果是由于第三方引起的,因为他们对动物的不当行为和处置,受害者仍然有权向动物饲养人员或管理者要求赔偿,并且也可以选择继续追究第三方责任,直接向他(她)索取赔偿。
只要动物饲养人员或管理者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那么在向受害者进行了相应的赔偿以后,他们将保留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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