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生进行实验时,若学生受伤,则需要根据责任归属进行处理。责任归属可分为三种情况:学校负责或学校学生共同负责,以及学生自行负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学生进行实验时,若学生受伤,则需要根据责任归属进行处理。责任归属可分为三种情况:学校负责或学校学生共同负责,以及学生自行负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学 生 做 实 验 受 伤 , 学 校 是 否 担 责 ?
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自行上学、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在自行上学、放学、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但是,如果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针对学生做实验受伤,学校需要查看其是否违反了相关安全规定,是否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如果学校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学生受伤,那么学校就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在学生进行实验时,若学生受伤,则需要根据责任归属进行处理。责任归属可分为三种情况:学校负责或学校学生共同负责,以及学生自行负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自行上学、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在自行上学、放学、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但是,如果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针对学生做实验受伤,学校需要查看其是否违反了相关安全规定,是否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如果学校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学生受伤,那么学校就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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