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定义为18周岁以下的人,儿童的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儿童作为未成年人也享有基本权利,对于儿童的基本权利要进行保护。
一、中国儿童定义为几岁
中国儿童定义为18周岁以下的人。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也就是说,从出生开始到18周岁为止,这个年龄段的人都属于未成年人。判断一个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儿童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未成年人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
二、儿童的权利有哪些
1.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如学习超时,孩子睡眠不足,就是侵犯生存权;
2.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如学会欣赏孩子的胡说八道,因为孩子是一个未成熟的状态;
3.参与权,一切跟儿童有关的事情,他都有参与的权利,大人要尊重孩子提出的合理部分;
4.受保护权。儿童是未成年人,要保护他,使他远离伤害。
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三、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须要满足什么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
3.年满三十周岁;
4.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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