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人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档,分别为每月1500元、每月1100元以及每月800元这三个档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是由纳税人向办税机构自主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人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人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申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可由纳税人本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上税务局、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自行申报。也可以将相关扣除项目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任职受雇单位或个人)、委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意思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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