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租赁双方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及交付方法;六、修缮责任;七、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八、转租的约定;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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