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所涉行为属治安案件范畴内,一旦双方达成和解共识,此案件便无需进入审判程序论及判刑问题;即便未能与警方达成和解协议,涉案人员亦无须面临刑罚惩罚。
然而,若涉案行为已达到犯罪标准,尽管案件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仍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非能因当事人间达成的和解而自动消除或失效,相关案件仍旧将由国家公安部门着力开展侦查工作,地方检察机关亦会根据案件情况提起公诉,最后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据法治原则进行公正裁决。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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