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那么,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呢?二手房过户流程:1.国土局信息中心做产权调查,收费50元(买方付)。2.国土局抽签评估。3.拿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去抽到的评估公司(收复印件),评估公司安排评估师去实地看房(有的不用看),三个工作日内取评估报告并支付评估费(评估价的0.65%)。4.到农税局申请契税减半,提供房产证原件(收复印件),评估报告,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土局3号窗口购买,50元套(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2份审批表)】,房款收条并填写申请表,所需材料一式一份。5.七个工作日内取契税减半证明并支付契税(评估价的1.5%,中国银行代收),国土局4号窗口递交材料【买卖双方到场,如买方来不了的,提供手写委托书;卖方来不了的,提供公证委托书(如已婚,提供婚姻证明及共有人共同委托)】,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批表,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卖方婚姻证明或户口本(如办理公证委托书则无需),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宗地图资料等相关资料,分别一式两份。6.七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税单并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复印2份分别交给国土局
6、8号窗口,窗口出具缴纳税费单,分别由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代收并盖章(未盖章不生效)。【税费名称及收费标准:营业税5.55%(普通住宅满五年可申请减免),印花税0.05%,个人所得税2%或20%(产生土地增值税需交20%,普通住宅2%),契税3%(评估或成交价格高于政府优惠参考价需交3%),土地增值税30%—60%(增值额原房产总额小于50%为30%,增值额原房产总额大于50%小于100%为40%,增值额原合同价大于100%小于200%为50%,增值额原合同价大于200%为60%)】,回单分别交给国土局并由其出具完税证明,分别复印2份交给交易所并签字说明完税。7.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新房产证(持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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