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高层论坛上获悉,去年8月到今年7月底,全国共查处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金额达5701万元。
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全国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工商、卫生行政等部门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其中已查结396件,正在查394件;涉案单位623个,涉案人员1160人;涉案金额5701万元;已被刑事处理230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266人。
医疗卫生领域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之一。商业部统计资料显示,全国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要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形式多种多样、手法隐蔽,主要形式包括有账外暗中给予或者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推介费、广告费、宣传费、科研费、劳务费等名义,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为受贿者报销各种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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