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上市交易有哪些政策?目前,我国对集资建房交易尚无专门规定。如果集资房产权完整,一般可以上市交易,而不同地区的集资房上市交易政策不同。北京的集资建房政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办理集资合作建设住房销售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时,在房屋产权证一栏注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职工从住宅合作社购买住房时,在住房产权证一栏注明“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证。除按规定报送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供超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综合地价缴纳证明。
单位按房改成本价向职工出售公房,职工按市场评估价购买部分超标准面积住房的,购买职工按市场评估价购买的住房面积,应当在发给职工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附注中注明。其中,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属于划拨土地的,应当先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缴纳超出面积的综合地价,再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为出让土地的,凭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或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直接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目前,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集资建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和福利性住房的一种。为什么是福利房?由于集资建房用地由单位提供,集资建房成本大大降低,房价也随之降低。正是因为集资房属于福利性住房,所以法律对集资房的产权和集资房的转让条件作了专门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集资房为保障性住房适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拥有有限的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足5年的,不得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如果购房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政府将根据原价并考虑折旧、价格水平等因素回购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在市场上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应当按照当时同一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支付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者也可以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向政府支付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公司取得全部产权。因此,转让房屋的条件是:(1)购买5年以上;(2)支付土地收益。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才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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