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的证件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那么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3、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温馨提醒: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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