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洛船员服务簿发证流程怎么走
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船员注册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考试中心审核申请材料:需补正材料的,发放《海事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发放《海事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符合要求受理,发放《海事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审批:合格的签发《船员服务簿》(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合格的出具《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
考试中心送达文书。
二、商洛船员服务簿发证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2、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三、商洛船员服务簿发证申请材料
1、船员注册申请表;
2、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商洛船员服务簿发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五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第六条:申请船员注册,可以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任何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船员注册申请之日起10日内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给予注册,发给船员服务簿,但是申请人被依法吊销船员服务簿未满5年的,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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