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开采矿工受伤法院认定资方赔偿作者:黄泽平湖南法院网讯未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就开始煤炭采掘,导致一矿工作业时被矿车压伤,6月9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照煤矿”出资人赔偿受伤矿工35071.92元。2005年11月2日,原告高德元经人介绍到被告皮业春出资开
无照开采矿工受伤法院认定资方赔偿
作者:黄泽平
湖南法院网讯未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就开始煤炭采掘,导致一矿工作业时被矿车压伤,6月9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照煤矿”出资人赔偿受伤矿工35071.92元。
2005年11月2日,原告高德元经人介绍到被告皮业春出资开办的澧县申家塔煤矿务工,此时申家塔煤矿已经相关部门审查取得了许可开采生产的手续,但未领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11月11日上午,高德元在煤矿作业时,被突然倾覆的矿车压伤右手大拇指,后经法医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申家塔煤矿在高德元受伤时,尚未领取企业营业执照,并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不是《工伤保险条例》界定的“企业”,因而被告抗辩的高德元受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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