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6.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一、业委会换届后如何备案
业委会换届后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2、管理规约;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二、没有业委会如何召开业主大会
第一种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候。由小区业主或者开发商向当地街镇人民政府递交成立业委会的申请,街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启动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建工作并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组,一般由街镇人民政府代表、开发商代表、居委会代表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其中业主代表的数量要大于总的工作组成员的二分之一。经筹备组公示、公告等流程,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委会候选人,随后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表决选举产生第一届业委会全体委员。第二种是业委会换届改选的时候。小区业委会任期届满前几个月(上海是提前五个月)应当向当地街镇人民政府提出业委会换届改选申请。当地街镇人民政府应当启动该小区的业委会换届改选工作,并成立业委会换届改选工作小组。一般由街镇人民政府代表、居委会代表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其中业主代表的数量要大于总的工作组成员的二分之一。经换届改选工作小组公示、公告等流程,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委会候选人,随后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表决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全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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