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属于房产纠纷吗怎么处理
时间:2024-04-03 07:17:33 3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烂尾楼属于房产纠纷吗怎么处理

烂尾楼引发的纠纷多属民事性质,主要涵盖了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及行政处罚几种类型,具体如下所示:其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以及装饰装修合同等);其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商品房预约、预售、销售、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等);再次,其他相关合同纠纷(如与建筑施工相关联的建工材料买卖合同争议);此外还有借款合同纠纷(包括金融借款合同、同业拆借、企业借贷、民间借贷和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最后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即在烂尾楼诉讼中,业主针对已被法院查封的车位或房产提出的执行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淮北烂尾楼怎么维权

购置房产若遇烂尾楼风险,建议您立即了解相关权益及合法途径。

根据相关法律,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按约定期限给予符合使用条件的商住房。

如到期未予交付,开发商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在此背景下,若您不幸遭遇此类困境,可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身利益:首先,开启与开发商的有效沟通通道,以获取详细信息和原因,同时提出合理诉求;若沟通无效,您有权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解;假如仍无法解困,您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手段,进而保护自身权利。

维权期间,务请妥善保存关键证据,尊重程序法规程,避免因不当举动引发额外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全文9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烂尾楼属于房产纠纷吗怎么处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烂尾楼属于房产纠纷吗怎么处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