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的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监察机关的监察权限是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等措施。
一、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监察机关的监察权限是什么
监察机关的监察权限: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监察机关需要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措施的,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三、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区别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行使检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
第二,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
第三,法律依据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法律依据是监察法;检察机关侦查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
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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