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合同范本有哪些基本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需明确。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购买或租赁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需明确。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如果选择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需要支付房屋差价,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需明确。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被拆迁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按照约定方式进行过渡。
5、拆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获得一定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需明确。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如果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双方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诉讼等。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其他条款,如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拆迁房屋?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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