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快递行业加强监督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快递服务已与消费者的生活密不可分。快递服务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时常也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纠纷。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快递服务合同纠纷,分析其中的问题,并向涉案公司及快递服务行业协会发出了司法建议函。
西城区法院发现,快递不快、先签字后验货等是容易引发快递服务纠纷的几个因素:
快递不快。西城区法院民一庭见习法官韩某告诉记者,《快递业服务标准》对快递投递的服务时限均有相应规定,即同城快递时限不超过24小时,异地时限不超过72小时。消费者为了保证时效,通常选择以快递形式运送急需物品或者特定意义的物品,因一些快递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误,造成上述物品无法及时送达使用,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
先签字后验货。韩某说,部分快递公司人员在送达物品时,要求收货人先签字后验货。由于收件人已先签字,一旦验货时发现物品损坏等情况,快递公司通常以此为由拒不承担责任。
代收现象严重。部分快递公司人员在未经收件人或寄件人同意,也未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的情况下,交由收件人单位的门卫等人员签收转交,一旦物品损坏,消费者通常将快递公司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
内部管理松散。韩某表示,国内部分快递公司以加盟的形式开设分公司,总公司对各地分公司的管理相对松散,各分公司通常因服务标准不统一,导致投递服务与承诺内容不符。出现纠纷后,各分公司之间相互推诿,总公司内部没有协调解决机制,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
记者了解到,针对上述问题,西城区法院分别向涉案公司及快递服务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函,督促快递行业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健全化解纠纷机制,为快递服务市场的繁荣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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