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协商一致意味着使用者和劳动者必须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原则。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是双方意味着一致的结果。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合同,也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达成一致意见,一方不得超过另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也不得强制执行命令,威胁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仔细研究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只有体现双方真实意愿的劳动合同,双方才能忠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事实上,劳动合同通常由雇主提供格式合同文本。工人只需要签字。有的格式合同文本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规定比较多,比较清楚,对工人的权利规定比较少,规定比较模糊。这样的劳动合同很难说是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在使用格式合同时,工人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文,以不利于自己为基础。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协商一致吗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应如此。除法定情形,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删除、补充或者修改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双方已有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当某种情况的出现使得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存在困难或者成为不可能时,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在劳动合同成立之后,还没有履行或者还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或者补充,而不是签订新的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依法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性意见。这就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非法干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记载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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