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刑事责任为:对违法票据进行承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上述刑罚
本罪的立案标准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刑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刑事责任有三种情形:
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如果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5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