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一家三口相继离世,两亲家为了儿子和女儿留下的遗产的分割闹上法院。近日,樊城法院判决,遗产由两亲家均等继承。
2010年6月,家住黄冈的老郭突然接到儿子去世的消息。他强忍着悲痛赶到襄阳,料理完儿子的后事。一年半以后,儿媳和孙女也不幸离世。得知儿媳生前有银行存款41万余元,儿子和儿媳名下还各有一套房产,老郭便和亲家老张夫妇协商,决定平均分配儿女留下的遗产。
协议达成后,双方又产生了新的分歧。气急之下的老郭连忙报警,尽管民警多次调解,双方仍然没谈好。去年,老郭向法院提起诉讼。樊城法院认为,老郭和老张夫妇均系死者一家的合法继承人,均有权继承遗产。双方于2012年7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遗产分配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此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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