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a)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地下水、地表水、地热水等非生活用水户;b)新、改、扩等建设项目临时用水非生活用水户;c)供暖、游泳场馆等季节性用水非生活用水户。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2005年修正)第12条、第16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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