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2.申请材料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长沙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之要求;
3.经我市工商、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车辆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车辆来历证明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
(4)车辆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5)车辆属于被盗抢的;
(6)其它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办理材料
1.《长沙市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
2.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委托人办理的还须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属暂住居民的,应提交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暂住证明,车辆属单位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由民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
3.符合规定的制作行驶证,核发牌证,由档案岗民警进行复核归档入库
办理地点
1.长沙市各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点
中南分所:长沙县星沙中南汽车世界博展路A3区
万家丽分所:万家丽路中段128号雨花区政府往南1500米
城南分所:天心区书香路与雀园路交汇处西北角
城西分所:岳麓区枫林三路466号
城北分所:开福区芙蓉北路88号
潇湘分所:岳麓区潇湘大道靳江河路
城东分所:芙蓉区人民东路农大路1号
2.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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