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遗产放弃继承协议会不会要公证
遗产放弃继承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会不会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经过公证后的放弃协议,证明效力会更高。根据相关规定,经依法公证后的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放弃继承权会不会需要公证
放弃继承权一般是不需要公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会不会公证一般不影响放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如何处理
按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3、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会不会再婚,只要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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