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工作制是由国家立法设定的在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固定为8小时的一种工作方法。目前为止,全球范围内的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开始执行这一制度。一般的工作周期通常是从早上9点开始到下午5点结束,这个时间段合计是8个小时。关于劳动合同中工作标准的规定,主要涉及的内容应该是对工作时间类别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其与雇主达成共识的条件,选择填写:
标准工时制(简称STD);综合计时制度(简称WTD)以及不定期工作制(简称OTD)。
其中,STD的时间为每天最多8小时,同时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WTD则是以STD为基础,并在一定的期限框架下,通过整合计算得出的工作时间规则;而OTD意味着每个工作日都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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