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送劳动者参加岗前培训、学习的,自劳动者参加之日起,视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责任。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签的,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满一个月后继续用工的,即使是因劳动者过错导致,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当双方劳动关系存续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应立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实操中,可能有部分员工坚持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而,无论什么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都是违法的。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解决这个问题,千万不要拖到一个月后。若确实存在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辞退义务,及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否则即使有证据证明系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要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责任。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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