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申请复议需要如下材料:
1、载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复核请求、理由的书面复核申请;
2、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存在异议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责任认定申请复议需要什么材料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n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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