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强迫员工辞职而不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除外),该怎么办
时间:2023-05-07 15:25:20 8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公司强迫员工辞职而不给予经济补偿怎么办

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定期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一款的规定解除本法第四十四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人在该单位工作的年数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1.由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拒不改正的

8.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9.劳动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0.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11.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时,劳动合同终止

1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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