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身为债务人的闻喜法院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在闻喜法院成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当地人民法院具有依法查询、查封、扣留、冻结、转移以及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之权力,以此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和主张。
为了使执行法院能够实施恰当的执行措施,债权人应该主动提交详细的执行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法院作出准确判断并采取适当有效的执行措施。
若闻喜法院拒绝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全文3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