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搞债权置换是可以的,债权置换一般涉及到两个债权转让,只要置换的债权不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原则上均可以置换。债权置换在非特殊情况下,是受法律认可的。也是可以进行债权交易的。
一、债权置换是什么
债权置换和企业之间遇到的债务股权置换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作决定卖出一部分或者多个债券的情况下,达到交换其它企业认为是相同或者是类似的债券的一种合理避免风险的手段,而且债权置换会在同一时间里进行购买或者是销售这些债券,能够有效的将原本的旧债券置换成为一种新的债券,而对于老债券来说新债券将会有更长的时效性,债务置换也可以被称之为债券置换或者是债权置换的一种,而债权置换又可以被分为常规的债券置换以及不良情况的债权置换。
二、哪些债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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