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转刑拘的条件是是这样的: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
一、监狱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拘留不是坐牢。拘留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刑事拘留往往预示着触犯刑法,判刑之后就开始执行刑罚,拘留的天数在执行刑罚的时候扣除。行政拘留是你在违反了一些治安条例等方面的原因而对你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个程序,刑事拘留的结果可能是批准逮捕,准备接受检察院的公诉,也可能因为各种情况如证据不足所以释放,也可能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坐牢:即在监狱内服刑改造。
二、批捕后嫌疑人移交到哪里
1.刑事拘留:是指当事人被公安派出所抓获,经讯问后,认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在二十四小时内决定对当事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并同时送往看守所关押,公安机关侦查案情。
2.刑事拘留的期限: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三十七天,三十七天内要么提请检察院批捕,要么放人或者改成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如果在三十七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延长羁押期限至法院的审判,最终由法院定罪量刑。
三、刑拘错了怎么办
刑事拘留是为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的暂时性强制措施。被刑拘后,家属应当尽快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公安侦查有可能出现差错,刑拘错了的情况也是会出现的。这时应当如何应对呢?
刑拘错误要分为两种,一是程序错误的必要刑拘,二是事实错误的刑拘。程序错误的刑拘是,确有刑拘必要的嫌疑人或被告出现超期刑拘或是以其他方式变相刑拘,办案机关未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等情形。如出现该类情况,建议与律师及时沟通处理。如出现事实错误的刑拘,因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给公民造成人身、精神损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专门处理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造成损害的赔偿,可按照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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