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公司倒闭有代通知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而单位解散不属于上面法定三种情形之一,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代通知金。
但是,公司解散没有提前通知员工,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补偿金及代通知金。一般情况下,只要员工有正当理由申请劳动仲裁,而又能提供部分证据资料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判决员工胜诉。
所以要是对劳动仲裁事宜或维权举证不不明白的,建议咨询劳动纠纷专业律师,或是直接委托公司法律师代理,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帮助,对员工追偿而言,往往能争取到最大赔偿金额。
二、企业倒闭赔偿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有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明确条件,其实公司倒闭不属于赔偿代通知金的这种状况,因为公司倒闭的时候会要求结算工资并且按照实际状况对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在司法实践当中,因为倒闭而主张赔偿代通知金的这种做法一般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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