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市身份证异地补办地点
对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全国各地居民,可预约到全市各分局、县市局及派出所任意一个办证窗口,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
二、异地补办身份证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什么?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二、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北、重庆、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苏、吉林、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大庆市萨尔图、龙凤、让胡路、红岗四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四区,垦区系统,林业系统除外。)省(市)户籍人员;
2、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注: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居民仍需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具有湖南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
2、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三、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五、办理地点
身份证异地办理点:
1、长沙市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0731-82290001。
2、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31-88665191。
3、芙蓉公安分局电话:0731-84783050。
4、天心公安分局电话:0731-85895051。
5、岳麓公安分局电话:0731-88614629。
6、开福公安分局电话:0731-84523923。
7、雨花公安分局电话:0731-85880960。
8、高新公安分局电话:0731-88908797。
9、长沙县公安局电话:0731—84872357。
10、望城区公安局电话:0731—88175034。
11、浏阳市公安局电话:0731-83683020。
12、宁乡县公安局电话:0731—87881425。
六、办理时限及费用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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