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用下水管维护是物业吗
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公共区域的水管由物业维护,物业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务范围的。通过住户部分,住户又维护的责任。维修交给开发单位去维修,过了维保期由业主大会通过动用维修基金维修。
二、公共下水管漏水谁负责
若是在房屋保修期内出现公共下水管漏水问题,由开发商负责,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对其整改和维修,并赔偿期间造成的损失;若在质保期外下水管漏水,可以通知物业进行处理,物业可以使用业主们缴纳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相应的赔偿,并进行维修;若是通过楼上水管和楼板的缝隙处渗漏到楼下的情况,应该由楼上邻居承担相关的维修及赔偿责任。
三、公共下水管道破裂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
(一)如果是建筑物下水的设计有缺陷,例如弯路过多,导致容易积淀沉积物造成堵塞,或发包人在竣工验收期间,未按照设计图纸、质量证明、国家规定的工程验收规范或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发包人作为开发单位亦有责任。对于下水道一般采用通球实验,如果相关的通球实验符合国家标准,则发包人及承包人不存在过错,不必负责。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对于下水管线设计合理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设计标准的情形下,在使用环节之中出现的楼上或楼下居民不正常使用造成的堵塞,由不正常使用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对于究竟是哪一方不正常使用了,向下水道排放了不该排放的东西,导致堵塞,相关提出主张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己方观点,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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