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色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收费吗
不收费
二、百色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三、百色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理材料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申请表
场所地理位置示意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清单
管理制度文本
工作人员名册及身体健康证明
四、百色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理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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