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背景)一张;
2、呼伦贝尔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4、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应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5、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需要提交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6、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7、由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普通护照申请补发的,须与原签发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核查情况后方可办理。
8、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国(境)的意见;
9、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及复印件;
10、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复印件,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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